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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,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检察院充分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,以高度的政治自觉、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,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,统筹推进“四大检察”全面协调充分发展,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1、高质高效做优刑事检察
坚持“在办案中监督、在监督里办案”理念,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、“邑检通”系统和“两法衔接”平台,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,纠正漏捕、漏诉49人,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,监督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立案侦查1件1人,提起抗诉案件2件2人获市检察院支持。深入推进刑事执行监督,加大财产刑执行监督力度,探索“社区矫正监督+网格化管理”新模式,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。
联合网格员入户走访社区矫正对象
2、精准发力做强民事检察
坚持精准监督理念,办理民事检察案件157件。聚焦民事执行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34件,均被法院采纳,促进程序公正。依职权办理1宗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案件,向区法院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获采纳,有效维护司法秩序和司法公信。持续优化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,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、提起抗诉1件,成功办理“某检测中心与黄某、汤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案”,避免了某检测中心遭受500多万元损失,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。
3、稳中求进做实行政检察
坚持以“我管”促“都管”,立足行政检察“一手托两家”的职责定位,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00件。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,发出63份检察建议均获采纳,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督促纠正一宗诉讼主体不适格案件的审判,取得行政再审检察建议零的突破。聚焦业主权益保护、虚假婚姻登记等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,综合运用督促纠正、释法说理、促成和解等措施,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5件,办理的“伍某诉台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纠纷行政诉讼监督案”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。
对“伍某诉台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纠纷行政诉讼监督案”开展走访调查
4、创新能动做好公益诉讼检察
坚持“双赢多赢共赢”的理念,切实履行“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”的职责使命,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2件。深入开展“4+10”法定领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,探索推进“燃气安全”“无障碍设施”“口腔医疗非法行医”等专项监督,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件,发出检察建议3份,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、用药安全。积极拓展公共医疗卫生安全“等外”领域监督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受到最高检调研组的高度肯定。
召开“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监督治理”
公益诉讼检察公开听证会
5、实施“数字检察”赋能法律监督
推动数字技术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,研发上线全市首个“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平台”,扩大公益保护“朋友圈”,为案件办理赋能增效。探索“个案办理—类案监督—系统治理”的监督路径,创建3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,其中“整治光伏违建危害公共安全类案监督模型”获全市检察机关大数据赋能涉侨检察监督案例竞赛三等奖,“监督旅业经营者依法履行报告注意义务法律监督模型”获全市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优秀奖。
(江海区检察院 卢颖琪)